在民事訴訟過程中,針對某些專業(yè)問題需要進行司法鑒定,比如傷殘等級鑒定,工程造價鑒定,筆跡鑒定、財物價格鑒定等等。所以司法鑒定結論成為法院審理某些案件的重要證據,也可能決定著當事人勝敗的命運。對自己不利的鑒定結論當事人當然會搖頭,那么如果對鑒定結論不服怎么辦?下面我們來談談這個問題。
作為當事人為什么不服,無非是司法鑒定有違法之處而結論對自己不利。那么怎么來看待這種不利因素呢?一方面是鑒定程序違法,當事人感覺不公正;二是鑒定標準混亂,當事人不能信服結論正確性;三是鑒定程序不透明鑒定時間過長,鑒定結果客觀真實性受懷疑;四是鑒定人不出庭接受質詢,鑒定結論專業(yè)性正確性難以讓普通人理解;五是鑒定機構及鑒定人管理混亂,弄虛作假違法執(zhí)業(yè)現象多發(fā)。以上五種情況,是當事人對鑒定結論不服的出發(fā)點,也是我國司法鑒定的現狀表現。司法鑒定的很多問題,陜西人身損害賠償網律師團隊在多年的辦案過程中深有體會。簡言之概括,在目前的司法實踐中很難找到一份完全沒有法律瑕疵的司法鑒定結論。所以,我們也總結了一些審查司法鑒定結論及應對的方法。
先說審查鑒定結論,可以從以下四方面入手:
(一)司法鑒定委托程序。
(二)鑒定機構的鑒定程序。
(三)鑒定標準適用。
(四)鑒定結論證據能力。